各工会小组:
现将秦皇岛市总工会《关于持秦工卡工会会员申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补偿金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及时将通知内容转达给本部门工会会员。
附:秦皇岛市总工会《关于持秦工卡工会会员申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补偿金的补充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市属各系统、产业工会,直属基层工会:
为保障持秦工卡工会会员(以下简称持卡会员)重大疾病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秦皇岛市总工会持秦工卡工会会员重大疾病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秦工办字〔2016〕60号),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补偿金申请和办理
市总直属系统、产业和基层工会职工直接到市大病医疗互助服务中心申请,三县六区到各县区职工服务中心办理。中铁山桥集团、山船重工由市大病医疗互助服务中心每月定期派出工作人
员现场办公。
二、首次患病时间的确定
首次患病的界定时间为2016年7月1日(含)后,以病历上的时间为准。
三、需提交的资料
1.本人的秦工卡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住院病例首页、收费票据、诊断证明、出院结算单和医保部门出具的结算单;
3.《持秦工卡会员重大疾病救助补偿申领审批表》;
4.授权委托书、关系证明、医学死亡证明、殡葬证或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四、救助金的支付
市大病医疗互助服务中心根据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审批,并将救助金统一实行网上支付到持卡会员的秦工卡。
本补充通知与《秦皇岛市总工会持秦工卡工会会员重大疾病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一并执行。
附件:持秦工卡会员重大疾病救助补偿申领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