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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秦皇岛市工会第二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通知
2019-08-22 15:30 李张敏 

各工会小组:

经秦皇岛市委和河北省总工会批准,秦皇岛市工会第二十一次代表大会拟于201910月中下旬召开,根据秦皇岛市总工会《关于秦皇岛市工会第二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和名额分配意见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秦皇岛市总工会《关于秦皇岛市工会第二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和名额分配意见的通知》要求,我院分配推荐秦皇岛市工会第二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1名,报市总工会初审平衡,该候选人应为专职工会干部。

    二、推荐代表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2、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忠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密切联系职工群众;

4、清正廉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和形象,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5、敢于担当、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生产和工作中为建设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和国际化城市作出应有贡献;

6、关心和热爱工会工作,具有议事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能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7、中国工会会员。

 三、推荐办法

  1、各工会小组推荐。代表推荐工作政治性强,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工会小组要高度重视,扎实做好推荐工作。请各工会小组参照代表条件,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采取上下结合、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在广泛听取本部门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推选出代表候选人1名,并将推荐报告和代表候选人人选名单于2019年8月26午11:30报送学院工会。

    2、学院工会委员会酝酿协商和征求党委意见后确定代表候选人人选。学院工会委员会将根据各工会小组推荐人选情况充分酝酿协商,将酝酿协商情况报学院党委,在征求学院党委意见后确定代表候选人人选上报秦皇岛市总工会初审平衡。


             中国教育工会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9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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