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
   
站内搜索:
  通知公告
   
民主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民主管理>>正文
关于向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七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征集提案的通知
2018-05-25 16:37 李张敏 

各位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河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规定,经学院党委同意20186月9日,召开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七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为了保证代表提案的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提案时间

征集提案时间截止到201861日。

二、征集提案范围

(一)凡属学院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均可列为提案

1、关于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贯彻上级有关规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关于围绕学院实施“十三五”规划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环境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环境类本科院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3、关于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理念,聚焦教育教学质量,完善教育教学体系的意见和建议。

4、关于促进学院内涵发展,优化学科布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科研水平、服务社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关于加强学院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院声誉、建设和谐校园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关于民主管理、政务公开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7、关于民生和教职工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二)以下几方面不列为提案

1、凡是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规定相抵触的问题

2、凡是属于部门能够解决的内部问题或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以及对个别领导的批评意见

3、凡是纯属党务性质的问题、群众组织内部的问题或按法律程序应由当事人向司法机关起诉或申诉的问题。

(三)凡经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核而不列为提案处理范围的代表提案,可作为建议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转请有关部门参考。

三、征集提案要求

(一)代表提出提案之前,要深入教职工中调查研究,理清事实,抓住重点,真正把代表广大教职工意愿的建议意见反映上来。提案内容要实事求是,符合学院的具体情况,按要求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提案实行一事一案,一式两份;

(二)每份提案,需由正式代表1名提出和2名以上(含2名)正式代表附议签字后方可立案,附议者不足规定人数的不能立案;

(三)代表提案要严格按照提案的规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提案的电子文档发送至46319681@qq.com。(联系人:徐辉 话:7815758)。


特此通知。

附: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七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征集表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18年5月25日


附件【提案征集表.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2015 Hebei University of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2015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工会  冀ICP备13020104号.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金港大道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