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工会采购工作管理,规范采购工作程序,提高工会资金使用效益,维护教职工利益,促进廉政建设,增强采购工作的透明度,依据《河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会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使用工会经费的采购项目。工会使用学校经费的采购项目,按照《河北环境工程学院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有偿取得货物、工程、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等。
第四条 工会采购工作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公开透明。采购信息、过程和结果应当公开,接受监督。
(二)公平竞争。所有供应商在同等条件下公平竞争,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公正廉洁。参与采购人员应当廉洁自律,禁止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
(四)经济高效。采购应当以最合理的价格获取最优质的产品或服务。
第五条 工会采购活动必须遵守“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体现工会委员会民主决策。采购前向会员开展需求分析,集中意见后再进行民主决策。大宗采购项目过程要有教职工会员代表参与监督。
第二章 采购组织及职责
第六条 对纳入本办法管理的采购活动,应成立采购工作组。采购工作组成员人数,根据采购的实际需求,应为5人以上人数。
校工会采购项目:
1.单项采购预算在3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工作组成员应包含校工会委员会委员代表、经审委员会委员代表、校工会工作人员、教职工会员代表。
2.单项采购预算在5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的采购工作组成员应包括校工会委员会委员代表、经审委员会委员代表、校工会工作人员。
3.单项采购预算在5万元以下的,经校工会委员会会议通过,由校工会自行规范采购。
第七条 采购工作组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采购法规、政策,负责采购项目的前期调研和考察、提供采购需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等原则,根据采购物品种类、质量、价格、服务等因素,确定采购的评选项目和依据并组织实施采购。
第三章 采购方式及程序
第八条 学校工会采购可采用比选采购、询价采购和自行规范采购等方式。
比选采购是指采购工作组邀请多个潜在供应商或承包人,就拟采购的工程、货物和服务提供报价和方案,按照事先公布的规则进行比较并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是指采购工作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三家或三家以上)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邀请,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货物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自行规范采购是指按照学校工会相关财务制度自行采购。
第九条 工会采购30万元以上大宗项目时,工会委员会通过后,报请学校常委会审议。工会采购3万元至30万一般项目时,工会委员会通过后,报请分管工会校领导审批。
第十条 根据下列采购规模及限额标准,确定采购形式。
(一)单项采购(单件或批量)金额3万元以下的,校工会自行采购。自行采购原则上应“货比三家”,根据物品规格、价格、质量和服务等因素,择优确定。
(二)单项采购(单件或批量)金额3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的,由学校工会采购工作组采用询价的采购方式。询价方式包括市场询价和网上询价,需提供三家以上报价单。
(三)慰问品等单项采购(单件或批量)金额30万元(含)以上的,由学校工会采购工作组采用比选方式采购。
第十一条 采购学校对口帮扶地区等农副产品的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上级指定平台进行采购或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第十二条 采购验收。采购项目完成后,校工会组织验收小组及时进行采购验收。验收小组一般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验收小组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工程类采购项目的验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资金结算。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进度,申请财务部门履约付款。发放慰问金、慰问品等,审批手续齐全,签领规范到位,要附本人签名的签领单,购物发票要写明具体品名、数量、单价或附盖有销售方公章的购物清单,附购买合同。
第四章 纪律监督
第十四条 采购必须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有关人员不得以行政权力干预采购公正。
(二)参与采购的相关人员,必须持公正态度,按章办事,不得以权谋私,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三)参与采购的相关人员与供应商之间存在须回避的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参与采购的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组织者申请其回避。
第十五条 采购工作接受学校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相关部门及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颁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国教育工会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5年11月10日